厦门税务出台22条举措 为“三高”企业加马力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19-07-30
按照市委市*“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服务,加快推进‘三高’企业做强做大做优”的要求,厦门市税务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2条新举措,围绕“三高”企业成长性强、研发投入大等特点,从落实减税降费、加大帮扶力度、促进转型升级、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方面,全方位为企业添活力、加马力。
 
  落实减税降费 为企业添活力
 
  减税降费是提高盈利水平、增强企业活力的重要举措,厦门税务立足“三高”企业不同产业类型、发展周期特点,落实好各项税收*策组合,让“三高”企业税费负担只减不增。
 
  通过深化增值税改革,落实制造业等行业16%适用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适用税率降至9%的*策;允许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三高”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确保实质性减税为企业“添活力”。
 
  兑现普惠性税收优惠*策,也将使企业获得减税红利。据了解,“三高”企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可减按25%或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征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税额幅度内“顶格”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并可叠加享受其他优惠。
 
  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通过降低个人税收负担,助力“三高”企业吸引创新人才: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技术人员取得的股权奖励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可递延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减免个人所得税;科技人员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调低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自然人投资者征收率。
 
  此外,税务部门还将保持厦门社保费低负担水平,为企业提供“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等多样化缴费渠道,帮助“三高”企业降低用工成本。
 
  加大帮扶力度 为创新加马力
 
  发展新产业、探索新模式、拓展新业态,*服务要有新理念和新服务。厦门税务将加大帮扶力度,实现税收数据、资金、平台等重要资源的流动聚合。
 
  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符合税法规定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其向在孵“三高”企业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加大对“三高”企业投资主体的*策支持。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法人(个人)合伙人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符合条件的“三高”企业满2年的,可按照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已备案的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基金)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的,其个人合伙人从该基金应分得的股权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于“三高”企业,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可分期缴纳企业(个人)所得税。
 
  促进转型升级 增强核心竞争力
 
  为营造良好科技创新税收环境,确保减税效果叠加倍增,税务部门将落实对经济特区新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在区内取得的所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加大对“三高”企业研究开发投入的税收*策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按规定加计扣除。
 
  通过落实固定资产投入等方面的税收*策,增强“三高”企业转型升级动力。“三高”企业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可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策,新购入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可一次性税前扣除;符合条件的“三高”企业,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优化营商环境 为服务再提速
 
  《世界纳税报告》显示,中国的纳税服务表现亮眼,多项关键指标都取得进步。厦门更是走在全国前列,厦门营商环境试评价全国第二,纳税指标是其中重要的“加分项”。
 
  在高起点上,厦门税务针对“三高”企业特点,进一步提高税收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和便捷性。以企业需求为导向,编写国别(地区)投资税收指南和税收*策与风险指南,助力“三高”企业“走出去”;调整外贸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比例,符合条件的暂按15%的下限比例执行,助推外向型“三高”企业发展;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商企业零售出口未取得合法有效进货凭证的货物实行免征增值税、消费税*策,在“无票免税”基础上,实施更加便利企业的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支持“三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 对一、二类出口企业退税时间提速至3-5个工作日,对信用评级高、纳税记录好的低风险企业,平均办税时长提速至6天内,为“三高”企业办理退税提速减负。
 
  此外,厦门税务部门还将成立*策服务团队,开展精准*策辅导,同时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大力推行“一趟不用跑”“最多跑一趟”审批事项;推行全业务、分时点预约办税和错峰办税,减少纳税人等候时间,优化“三高”企业办税体验;并开通“三高”企业服务专线,及时解答各类涉税问题。通过手机微信端“银税互动”平台,协助企业实现线上纳税信用贷款,缓解融资难题。
 
  五行业获税收*策
 
  重点扶持集成电路产业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生产(设计)企业,可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或适用15%企业所得税率。自贸区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流片业务中,境内研发企业委托代理企业向境外代工厂下单生产、报关进口产品,如在境外代工厂开具的发票上注明某设计企业是实际买方,则可由设计企业凭票进行账务处理并据以税前扣除。
 
  软件产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动漫产业
 
  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定期减免优惠;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策。
 
  生物与新医药产业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相关生物制品,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可依法选择按简易办法,适用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文化产业
 
  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由财*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对符合税法规定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制作和发行等影视出口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策。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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